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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事
——首届读书节“我与书”文萃之十一
发布时间:2009-04-19作者:2004级学生 黄天茵供稿:点击数:908

 [零]

    读书。对于我来说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概念呢。
    在我心里,似乎阅读那种印着熟悉的方正的汉字印刷体,我才会认为自己是在真正地读书。来到国外,面对着那只有二十四个字母拼凑起来的章句,难免会感到一种悲伤。
    那是因为我,无法感受到那种书写本身的力量。
    想起在出国之前,妈妈在客厅里头帮我收拾准备带到悉尼的东西。而我却在房间里,把那堆在窗台上,地上,书桌上,床上,衣柜中的书放到箱子里。
    一本,又一本。
    有漫画,有杂志,有小说,有传记,有教科书,有辅助教材。 
    一本,又一本。
    心里面多少有点哽咽,十七岁了,没有很多的爱好。在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故事书后却没有还回去。特有的一种占有欲让我喜欢买书,看完了,随意地放在一个地方,可以让我随时拿起并且回味。每个月的零花钱有三分之四是用在买书上,什么书都买。故事会,读者,意林,漫友,新蕾,只要一经过书摊就会停了下来。我家楼下车站旁卖报纸的老奶奶一见到我就会笑,后来到了寄宿学校,每个周末回家,她会告诉我,你要的书我帮你留下来了。春节的时候,还会给我一封利是。
    如果你问我。读书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
    我会告诉你。
    你就像是过着书中人物的一生,比看电影还真实。随着他们的变化,你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会有所变化。
 

  [壹]

    刚来到悉尼的时候,没有带上一本任何印着中文字的书籍,除了那本沉重的字典。上飞机前,在厕所狠狠地拍了几下自己的脸,警告自己到了澳洲要全身心地投入到英语的海洋里头,不要再想念家里那一大堆的小说。但很可惜,我的感情往往强烈过自己的理性。我仍然记得,在自己生日的那天,在一家很偏僻的中国书店里头,买了张爱玲的《半生缘》。
    买了回家。尽量地控制自己的阅读速度,盯着书上的一字一句,不希望自己很快把这本书看完。要知道每一个留学生在初到外国之际,总是把那几点几的汇率看得很重要。于是,在某个与中国相差两小时时差的深夜,我躺在床上,开着床头幽黄的台灯,裹着被子,把这第一本在悉尼买的中文书,翻到了最后一页。
    一直很欣赏张爱玲的作品。但与其说喜欢她的作品,倒不如说对她这一生的故事感到好奇。她的小说总给我一种荒凉的感觉。但这种荒凉却又被繁华包装,这是一种丰盛敏感的内在。爱情,仿佛是张爱玲所有小说共同的主题,但又不是。尽管这些爱情是五彩纷呈或颠簸摇晃,但它们都已经完完全全地变了质,因为在那个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旧上海,没有孟江女泪水中的永恒,没有草长莺飞中梁祝生死相随的誓言,更没有元稹那“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执着与忠诚。
    在看完《半生缘》的不是悲哀,不是同情,不是愤怒。而是痛,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滴血。上天像在和曼桢与世均开玩笑。表面上它把命运的风筝交与他们自己,让他们主宰。但当风暴来临时他们想收回风筝,这时线却断了。他们只能望着断线祈求,做一些无济于事的挣扎。这时他们至亲至爱的人不但不来帮他们反而来玩弄他们的自由,嘲笑他们的爱情。在嘲笑面前他们惊呆了,他们不知所措。最后做了感情的奴隶,因为这时理智早以逃之夭夭了。悲剧就这样突兀的来临了,又匆匆地走只留下了它的脚印——痛苦。当他们自己无力去挽狂澜时上天又让他们再次相遇,误会解除了,可事实就是事实,它仍然以最嚣张的姿态狂笑着。于是他们得到了一抹凄凉的满足。因为他们曾经拥有过真正的爱情。
    曼桢和世均这份爱太艰难了。他们的悲剧是大悲剧。爱情的悲剧也就是爱情的毁灭。这毁灭有两种:一种是彻底的毁灭,由爱变成恨或者爱情彻底粉碎了。另一种是爱的升华。当爱情升华时它也就毁灭了,但是人们的心却得到了无限的满足。但他们的爱既没被粉碎也没升华。这份爱被藏在心底,越酿越纯美,但达不到升华的热度。这份爱本来可以让他们不顾一切,但“理智”给这份爱一个牢笼。既不让它消失有也不让它逃跑。因为“理智”累了 ,它将回到主人身边伴随着他们渡过余生,从此风平浪静。
    然而我却觉得。这是唯一一份没有变质却被破坏的体无完肤的爱情。
    只是他们一错就错过了半辈子。
    一点痴,一缕怨,脆弱的爱,捂住面孔的无奈。
    什么。都不复存在。

  [贰]

    问你一个问题。你知道老舍和巴金是怎么死的。
    原谅我用了如此不敬的句子作为开头。但有时候,我很想发泄一下自己内心的情绪。
    因为要参加澳洲的高考,为了能拉高自己的分数,很多中国的同学都选择了中文作为一门学科。我的老师是两位上了年纪的可爱的小老头,我的同学是一大群叽叽喳喳的中国同学。课本里头有鲁迅的《祝福》,曹禺的《雷雨》以及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我知道这里的中文教学并没有包括古文在内,然而我却往往想不到,身边的人竟然不知道老舍和巴金是怎么死的。
    记得是在午间休息的时候,和同学聊起了老舍和巴金的作品。我问一个女同学:“你知道老舍是怎么死的么?”她说:“不知道,没兴趣知道。”我又问了几次,她变得很不耐烦,说:“我没有兴趣知道,我也没有必要知道!”
    到了下午上中文课的时候,我又问其他同学同样的问题。
    你知道,老舍和巴金是怎么死的么。
    有人说,老舍是老死的。有人说,巴金是跳湖死的。还有人说,他们是被气死的。
    顿时觉得很失望,并且夹杂着气愤。下一秒,我对着这些并熟悉的同学发了脾气,全场寂静了下来。
    一个上海的男生坐在桌子上,翘着二郎腿,指着我说:“老舍怎么死关你屁事!”
    过了几秒。我没有说任何反驳的话,我也没有哭。只是打开了课本,开始上课。
    是的,我承认,我也知道的,在他们眼里我就是有那么的一点老土。我喜欢看老舍巴金的小说,我不会觉得鲁迅写的东西枯燥无味,我欣赏张爱玲的才华。
    是的,我承认,我也知道的,在他们眼里我就是有那么的一点傻气。我不知道唐人街里头那间店的衣服最潮流,我不知道周杰伦和五月天来悉尼开演唱会,我不知道原来这里也有香港的杂志买。
    但是。
    起码。我知道。江青是谁,朱安是谁,许广平是谁,孙中山的老婆是谁,蒋介石的老婆又是谁。
    至少。我懂得这些,比你们,多一点点,甚至很多。

[叁]

    有调查显示,长期阅读英文比长期阅读中文更容易患上或加深近视。
    但我却必须在长期阅读英文的同时还要阅读中文。
    有人问过我,你来了悉尼最不舍得的是什么。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给出一个怎么样的答案。因为我知道别人的回答一定是父母,同学,朋友。如果别人听到我的真正的答案是中国的文化,肯定会指着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
    常常会想起很多也喜欢看书的老师,还有那些很喜欢我看书的老师。
    想起了某一个晚自习,在办公室没有人的情况下,我肆无忌惮地翘了一节课,在庞老师的桌位上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再想多一点,会记得初中的时候,同宿舍的女生在看《那小子真帅》和明晓溪的作品。还会记得迎春极力反对我看安妮宝贝的书籍,因为她不希望看到我病恹恹的样子。还有很多场合下同学们被老师收书的情形。
    更重要的是爸爸妈妈每个星期都会帮我到书摊买下我想看的杂志。每次去购书中心买书,妈妈总会毫不吝啬地掏出钱包并且帮我抱着厚厚的书陪我回家。还有爸爸陪我买的第一本书是《牛顿吹泡泡》,第一页上还有我那歪歪扭扭的名字。以及放假的时候,在网上订了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给外婆看到了,被她老人家以为我早恋。
    如果你再问我一起。读书对于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它让我一点一点地强大。
    同时,还有一点一点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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