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古老的信仰,曾伫立在印度历史的源头,统治着这文明古国的思想,并根深蒂固地长期君临于恒河之上直至此时此刻,或许还将延续至明天及更遥远的未来。 那就是印度教。 几千年前,当生活在恒河沿岸的各氏族们第一次意识到他们应该联合起来的时候,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把所有部落中的传说与祭祀仪式统统叠加起来,于是这一群人数空前的信徒们便有了一种空前庞杂的精神寄托——印度教。随后的几千年里,印度教便安详地躺在人们的意识中,不断地消化着自己饕餮一般囊括进来的信息和思想。它将许多复杂甚至互相矛盾的理论包容结合并不着痕迹地转化为自己的一部分。因而当我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印度教时,所见的便不再是千年之前那个简单汇总性质的大杂烩。我想那更像是一个兼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有时候乖张暴戾,像是个与子民甚至自身都矛盾重重的暴君,有时候却亲善近人,万事以和为贵,似是个经历岁月沧桑而心如止水的老者。 冲突与和谐,一对水火不容的矛盾,却在印度这块画布上匀称地调和在了一起,显现出奇迹般的色泽。 应说印度教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教徒们认为只有使自己的身心受尽痛苦的磨练才能克服与生俱来有的罪恶和欲望,从而摆脱人性,获得神性。因此印度的僧侣们可谓是竭尽所能地折磨自己。除了徒步远行,枯坐等常见的手段,他们有时会进行绝食、绝水、在冰天雪地里赤身受寒、自残等极端的修行,以使精神和肉体的欲望发生激烈的冲突,最终精神便可彻底脱离身体得到净化。 然而我想,净化心灵便非得以近乎残忍的方式伤害自己么?精神与肉体难道单纯只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么?印度教徒们对此作何感想我不得而知。 然而我知道印度教所关注的冲突,不仅存在于精神与肉体之间,还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种姓制度是印度教中一个重要部分,正是这种制度把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推向了极致。传说创造神梵天用自己身体的四个不同部位创造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种人。四种人有着不同的姓氏,不同的职业,不同的聚居地,和不同的社会地位。其中婆罗门被认为是最高贵的一族,而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贱民始终处在社会底层。他们不能与其它种姓通婚,交谈甚至对视也是不允许的。他们只有在夜间才能走出自己破陋的家,因为贱民如果在白天被看见,是要受刑的。在这充斥着压迫与不平等的社会中,种姓之间,种姓族人与贱民之间的冲突日益激烈,最终转化成了贱民无数次的揭竿而起和贵族们无数次血腥的镇压和屠杀。有人说红色之城斋普洱是贱民们的血染出来的。那是种姓冲突最好的见证。 这样说来,印度教可算是挑起冲突的罪魁祸首了。然而匪夷所思的是,这个双重性格的宗教一方面执着于灵与肉,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却在不倦地追求着人与自然界万物之间的和谐。 “梵我一如”是印度教徒梦寐以求的最高境界。“梵”,在梵语之中有“神圣”“宇宙”之意,而“我”在此大概意指人类自己的生命活动。“梵我一如”即人与宇宙,与自然同呼吸,共命运地和谐相处,人们敬畏自然,顺应自然规律,而自然也为人们提供食物,取暖之物和容身之所。在他们看来,宇宙、自然现象都是神的造化。 因而印度教徒们虽对自己万分苛刻,对自然界之中的生命却是怀着佛家似的慈悲心肠,甚至在面对各种奇异的自然现象时“格物致知”地冥想,以参透宇宙的本质,达到“梵我一如”。细想一下,这一套“自然和谐论”倒与当下可持续发展的热潮一老一新一远一近地遥相呼应着,足见印度教之和谐即使放在现今也是极有借鉴意义的。 非唯是“梵我一如”的哲学有着和谐的烙印,便是在其神话所表现出的世界观中,和谐也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在印度教神话中,世界有三大主神,梵天司创造,湿婆司毁灭,毗湿奴司守护。创造神与毁灭神势均力敌,于是世间万物就在创造与毁灭的此消彼长间生老病死,生生不息。而守护之神则像是在这生与灭的动态平衡中再加上一把保险锁。于是世界便可毫无威胁和悬念地达到和谐的永恒。这种观点乍看来似乎只是异想天开的幻想,然而将其放诸实际,自然界之中食物链的平衡,物理中的能量守恒,不就是在这动态的平衡之中自顾自地和谐运转起来的么?甚至于美国之总统、法院、议会三权分立互相制约的政体,亦与印度教的“平衡哲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一位英国宗教学家说:“印度教既是有神宗教,又是无神宗教,既是苦行宗教,又是享乐宗教……”而我于印度教所知甚少,与将其蓄诸笔端,便愈显捉襟见肘了。然而纵是凭着一些管中窥豹的所见,我已为印度教所包容之广之大感到惊诧。它就像是一面千棱镜,每一样事物都能在这一块千棱镜上找到自己的投影。而冲突与和谐不过是其中两个方向相反的镜像。这两个镜像的色彩本是格格不入,却因为同样投在了印度教这面千棱镜上,而显得异常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