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我在外校度过的第八年了,外校里的花开花落,校园改建,我都经历过了。
在外校这八个春秋里,我真正地长大了,感受到了人生的意义。外校,让我拥有了一个羡煞旁人的童年。
“答应我,12年后的那个“六一”,你们要回来外校,我们要一起过!”那是我们几个在小学毕业时许下的誓言。简单而伟大,平淡而意味深长,也曾被我们那帮天真浪漫的孩子认为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现在无意中回想起,自己也会不禁地发笑。
没有故事的友谊不会长久,我们是一帮一起哭过、笑过、打闹过、欢喜过的亲密无间的朋友。
“第二组最后的四位同学请给我出来!”这是班主任老蔡对我们的第n次“请求”。“你们四位呀,真是让人伤脑筋,皇帝们,你们那个四人小组是我们5班里最优秀的小组。积极、团结、充满活力,但就是话多,一天说到晚,到底累不累呀?真的有那么多东西聊吗?”老师拿我们没办法了,因为我们四个是她最得力的助手,舍不得骂呀!
秋季,似乎真的是容易让人落泪的季节。数学的一次测试,把小K同学的情绪赶进了谷底。那天晚上新闻联播时刻,随着数学试卷的分发,他的头越发地低,低得让我无法看见他平日那活力洋溢的有点黝黑的脸。那红得刺眼的分数最终也没有让我看到,他悄然地转身走出了课室,但他心里的一切一切总逃不过我们早已形成的默契。小Y同学和我随后走到了饮水房的走廊上,他果然在那里,一动不动,但眼角有着隐隐约约的泪光,对我们的到来毫无觉察。晚秋的风在那一晚仿似比寒冬还要冰冷,呼啸着,飒飒地急速扫过我们的脸庞,像针刺般地痛。没有问候,没有交流,因为在我们的心中,都明白,作为当时的“生死之交”,我和小Y同学甘愿陪小K同学一起受这冷风之痛,也许,他已经没有感觉到有风吹过,只是麻木了,此时无声胜有声。是那晚的风特别的大吗?是连空气里的尘沙都吹进眼?友谊的纯洁,童年的无欺,我与小Y都是眼浅的人,不禁也流出了不听使唤的眼泪,傻傻地,此时,小K同学却笑了,六只眼睛对望着,正准备走入初中的他,那一晚的瞬间,我突然觉得他身上多了一份成熟。
他凑在我们的耳边说道:“有你们真好。”
我是个在外校的伟大怀抱里长大的孩子,在它的庇护下,那种安稳幸福的感觉让我断然选择了外校的初中。
人生的转折,似乎就从这里开始。
外校里的小学与中学的校服颜色是不一样的,无言中当我换上了绿色的新装以后,一声天外之音告诉我:“你不再是个小孩子了。”实话说,小学我是玩过来的,成绩一直都靠着那自以为的一丝少的有点可怜的聪颖维持着。真正开始学习,是从初中开始,价值观念也是在此得到了改变。
上帝仿佛对我特别的好,给予了我眼中特别好的班主任,他也是我在初中三年来的英语老师,但他所有的好都是我在高中才感觉得到。在这之前,我还真是个没心没肺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家伙。一天到晚在老师背后把他埋怨个够,还给老艾创了一个别出新裁的称号——地狱级的BT老师“艾SO(sir)”。这个“王牌称号”的形成,我的功劳可真不少。老艾的教育方法刚开始的时候让我几乎痛不欲生,根本接受不了,但我却恰好是如此的幸运,无缘无故的成为了班上的班务秘书,这如此神圣的职位是老师特指的,不用经过班级竞选,却属于班里六大干部之一。所要干的事情很简单,只要不涉及学校的机密,老艾都习惯性地把它们放心交给我做,打英语课文、做课件、选阅读理解、点击校车、做成绩单、填学籍表、收班里的杂费等等等等,都是我的职责范围,也是因此,旁的同学都几乎用“多功能”来形容我。在他这种“使人不偿命”的锻炼之下,我的英文打字水平得到了飞跃性的提高。在班务上,到初三的时候,我可真到了“如鱼得水”的境界,也皆因老师的信任,我的办事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真正的英语学习,也就是在老艾的熏陶之下好起来的。初中三年,老艾的英语教学套路几乎在我们六班里是每位都能背出来的了。他把人生最重要的四个阶段——生老病死都套进了他的英语教学中。英语词组造句,一定涉及“出生、结婚、开店、倒闭、死亡”,所以之后无论在作业中还是在大考里,凡是考到这些的,我都几乎没有做错过。老艾用了三年的时间,把英语语法中的精髓灌进了我的血液里,在老艾班上,该背的课文一定要背,不要求背的也要背,在我们心中灌输了一种概念就是“死了都要背”。至于英语中的不规则动词表默写了不下20次。这轰轰烈烈的三年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次英语大考之前,对于当时很少写英文作文、完全不懂写作套路的我们,突然收到消息说考试要考作文,我们听到之后都快晕了。老艾在这迫在眉睫的时刻,在班上发了一张范文说:“如今,就猜猜题吧,你们把发下来的求职范文背下来,碰碰运气。”就一次,证明了老艾,真是无比的神,考试的作文题目就是求职信,我们班得到了全胜。
在中考的时候,我的英语拿了一个“141”,虽然不是一个最好的分数,但回想起初一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只徘徊在115左右,令我欲哭无泪。记得老艾曾经对我说过:“只要你现在按我的要求做,到了高中,就会无比的感激我。”老艾是我们班的英语老师,有时甚至为了英语,可以把我们的其他科学习放在一边去,实施“霸权主义”。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他是在吹水,只当耳边风,根本不相信。
现在到了高二的我,却彻彻底底地想给老艾鞠个躬。现在学英语,是一种兴趣,没什么压力,有时甚至可以在英语上腾出一些时间来学习其他科。由于当年我们的调皮倒蛋,令老艾额上增添了不少的火车轨纹,有时想起他取下眼镜时脸上的沧桑,惭愧就向我的心中点点丝丝涌进。至今才觉察到,我真正知道英语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是老艾给我们上英语课的时候。
老艾,能曾成为你的学生,是我的荣幸,如果没有你的培育,可能我的人生里会缺乏了那微而重的经历;如果没有你的赏识,可能至今我还没懂得班务是如何运行;如果没有你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谆谆教导,可能我现在还没弄清主谓宾定状补的关系。
现在,如期而至的高中学习领我进入了人生的另外一个转角,日益紧张的学习靠的更多的是自主和独立。一直选择外校,是留恋这里的花草树木,这里的患难知己。
居干同学曾经说过:“有东穆在的地方,不会缺少欢笑。”
东穆是我在外校里见过的最“傻”的人,他曾是我的同桌,也一直是我的好朋友。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给我说世界上最烂的笑话是他;在我平时无聊的时候,在旁唱那些走音版的极品流行歌是他;在我们吃饭时,把别人的汤也喝掉却仍是瘦骨嶙峋是他;在吃完饭的路上,以香蕉为主线编了个十分钟长的世上最无聊的英文对话的是他;在我认真思考物理题,却无厘头冒出一句“非人哉!”的是他;在我周末睡午觉,突然打个电话来搞到我三魂不见七魄的是他;在我不注意时,把我抽屉里的瑞士糖全部没收掉却一颗也不吃的也是他。
东穆是我生活昏暗时给予我阳光的人,如果说外校是个舞台,他就是那里最专业的表演者。
八年,我在外校里度过了无与伦比的八年。在外校,可以得到的不仅仅是饭堂里的美味佳肴,不仅仅是那幽绿广阔的校园,不仅仅是那别具一格的现代教学楼,更重要的是,在这里,当你快乐时,你身边有一群群优秀的分享者;当你忧伤时,你附近有一批批最有耐心的聆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