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令已过立夏,蚊子常常困扰着人们的生活。
广州的蚊子,两个字,那是叫“厉害”!与 “北方”的同类比起来,不但来得早去得晚,而且个头也大。“北方”的蚊子大约要过了清明之后才出现,广州的还没过春分就开始猖獗了;“北方”的蚊子最迟过了寒露就销声匿迹了,广州的呢?即使过了大雪都还像大雪一样在空中漫天飞舞。说广州的蚊子大如蝇,似乎小了点;说大如斗,又似乎夸张了点;说米粒般大小,恐怕是比较写实的。
人蚊大战,大概历来是人们在夏天一项不可或缺的持久的战役。像我,以前,以掌拊之,秽血陆离,呕心;后来,以烟熏之,气味呛人,难受;现在好啦,拿个电蚊拍,以电击之,干净利落,淋漓酣畅,不亦快哉!
蚊子,着实让人讨厌。厌到什么程度?置之死地而后快,赶尽杀绝方解恨。这种做法好像有失君子的“温柔敦厚”,也有点不那么“fairplay”。
哲人说,存在就是合理。当下,有人将其转换生成为“用平等的态度对待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形式”。可是,因为人类找不到蚊子存在的“合理”性,所以,蚊子便成了例外。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鼾睡”本无错,错就错在 “鼾睡”的人不识趣,“睡”错了地方,更何况居然还“鼾”起来了!于是招来杀身之祸。蚊子吸血,也就罢了。你尽可以去吃猪们、马们、狗们的畜生的血,可是你胆大包天,居然毫无顾忌地吃起万物之灵的人们的血来!“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的地盘我作主”!地球是“我”的“地盘”:因为你妨碍了我,所以你就有罪;因为你有罪,所以你就该死;因为你该死,所以杀你天经地义。这就是人类对待蚊子的逻辑。自然,有时,同样是人类,一部分人对待另一部分人也惯用这种逻辑。
按照人类的价值标准,蚊子的罪状那是“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以下几条就足以给蚊子定死罪。
传人疾病。疟疾、黄热病、登革热、流行性乙型脑炎,据说罪魁祸首就是蚊子。尽管蚊子不是病原体,但却充当了一个可怕的传播者的角色。难怪人们还发明了一个专有名词叫“蚊媒病”。
败人兴致。夏夜的晚上,正是劳作了一天的人们难得的休息时光。浴着朗朗的月色,就着凉凉的晚风,有条件的,嗑着瓜子聊着天,呷着小酒哼着曲,惬意着哩!可是昼伏夜出的蚊子来了,变化着策略吸你的血,或声东击西,或敌进我退,或干脆肆无忌惮。狡猾的蚊子吸血的时候给人打麻药,可是撤出战斗后,却让人其痒难耐,你说烦不?
伤人心理。蚊子的另一大罪状,是它在吸人的血之前还要嗡嗡地发一通议论,仿佛战斗前的动员,又仿佛正义的号角,让人气不顺。一个蚊子嗡嗡嗡,两个蚊子轰轰轰,蚊子多了,那自然是蚊声如雷了。有时你瞌睡沉沉,偏被蚊子搅得心烦气躁,不得安眠。听到蚊子就在耳边响,蓦地一掌打过去,脸疼了,蚊子却没打着;抑或,开了灯,见一胀得都飞不动的蚊子以胜利者的姿势静静地趴在被单上慢慢地消化它的战利品,心里那个火呀!挥手一掌,蚊子自然死了,可是好端端的被单却从此有了难看的烦心的血印子。
与别的“害虫”比,似乎只有蚊子,是百“害”而无一“益”的。
蛇,曾经臭名昭著,但蛇毒是名贵药材,用蛇毒制成的血清其经济价值数倍于黄金,蛇肉是难得的美味佳肴,“口味蛇”现在成了款待高朋的时尚大菜。让人望而生畏的蝎子、蜈蚣,亦可入药,以毒攻毒,药效奇特。苍蝇呢?除作鱼饵外,还是上品的家禽饲料。蚂蚁,似乎也烦人,但它至少能够帮助植物传花授粉;蚂蚁酒,那是酒中珍品,强筋健骨去风湿,健脾温胃理中和。老鼠,美味,尤其是汤,鲜嫩细腻口感好,活血清肺营养足;南宁人奉其为上品。有食谚曰 :“麻雀好吃难到手,老鼠好吃名气臭。”还有蟑螂,据说是也是美味,高蛋白,高热量,——且不说非洲的一些土著乐此不疲,国内不是也有人在大力提倡么?中央台的“乡村大舞台”节目中,就有热心者现场示范和推介,或大嚼,或品尝,津津有味,——那个“味”啊!
按理,无用之用,至少可以颐养天年,就好像那棵歪七八扭的树。可是,蚊子却因为“无用”而早早送命。啊,错了,是因为“有害”,是因为它“有害”于人类的生活。
有时想起来,也觉得蚊子十分悲哀。因为吸血的母蚊子,不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是为了储备营养繁衍后代,为了蚊类的家丁兴旺。
传宗接代,是一切动植物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本能与使命。
所以,一些在人类看来是血腥的恐怖的场面实其是“合理”的,它也许不符合人类的道德原则,但它却符合生物的生存法则。个体的生存与种族的延续,构成了生物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全部内涵。生存是生命形式永恒的主题,是生命形式的第一要义。螳螂在交合之后,母螳螂会猝不及防的杀死公螳螂;蜘蛛在缠绵之后,母蜘蛛会凶相毕露的手刃雄蜘蛛。刚才的温情似乎还没散去,“新郎”就已经成了“老娘”的盘中餐!别怪“老娘”,谁让“老娘”要生孩子呢?“老娘”可是肩负着种族延续的神圣的历史责任哩!种族的延续有时是以牺牲个体为代价的,——就这个理!
蚊子那一往无前、奋不顾身的勇气,确实让人感佩。其悲壮程度丝毫不亚于“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的武松。武松还仗着几点酒劲壮胆,还仗着旁人的规劝在客观上形成的激将,蚊子没有。
感佩归感佩。只要蚊子本性不改,人类就会对其格杀勿论。“你从此可都改了罢!”有时,我真的想借黛玉对挨打后的宝玉说的这句话劝劝蚊子,尽管我知道蚊子的嗜血本性根本改不了。一改,也就不成其为“蚊子”了。
早些天,英国王位的第三继承人哈里王子即将奔赴伊拉克前线参战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但即刻就传来了哈里王子伊拉克参战的计划被取消的消息,英军总参谋长丹纳特给出的理由是:“不能接受”某些“威胁”“让他和他身边的人处于危险之中”。全球舆论一片哗然。
于是,有人抗议“王室特权”,有人感慨“同人不同命”。同样是人,为什么英国平民的孩子的“安全”就可以不考虑?“哈里王子”的命难道就比别人家孩子的命重要?
其实,这不是“同人不同命”,而是“不同人不同命”。“哈里王子”就因为其高贵的“王室”血统这点“不同”让他的“命”与英国普通平民的孩子的命“不同”,这种“不同”当然不是“轻”而是“重”。就好像虽然我们在理论上强调“用平等的态度对待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形式”,但即使动物与动物之间(且不说人与动物之间),它们的“命”的差异是何其大!熊猫被人奉为至宝,不但有专门的诸如“卧龙山”之类的熊猫保护基地,甚至连产个仔取个名都像日本皇室英国皇室生继承人一样搅得半个地球不得安宁;蚊子呢?好不容易躲过“卵死”的厄运,可一出生却注定要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蚊子的错,就错在蚊子是蚊子。什么不好做,偏要做蚊子?
呜呼,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运悲剧吧?既如此,奈何?
200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