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楷体_GB2312] 前不久,在高一(11)班开了次班会,主题为《十六岁的怕》。学生反应很强烈,以致于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十六岁了。 总爱用席慕蓉的一句“十六岁的花,只开一季”,来警醒学生要珍惜青春,可真正想回忆自己的花季时,无奈早已模糊。索性再近一些,就写十八岁吧。[/font] 十八岁的时候,总是仇恨自己为什么没有生就一副斯皮尔伯格的脸蛋,为什么没有满脸的络腮胡来彰显自己男人的魅力!总是不理解大人们为什么总是每天早上对着镜子剃胡须,看了西方的文学著作之后,我知道了,这是绅士。于是,不再刻意留胡子。甚至看见人家胡子长点就会发自内心地觉得他不会绅士。而现在,每天6:30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着镜子仔细寻找,争取让腮边寸草不生。 十八岁的时候,总是爱背普希金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伤,不要心急,阴暗的日子总会过去……”而现在,只要有人哭泣,我会不假思索地对他说:“生活就是没有绝对的公平”。而且只要有人再次提起普希金,我决不会有些许言语。 十八岁的时候,喜欢热闹的生活场景,总是爱和同学、朋友在一起。决不会错过任何一次聚会、任何一次集体旅行。更希望因为我的存在能给周围的朋友带来欢乐。当然,每次都渴望自己能成为被关注的中心。然而现在,总希望能多一些宁静,多拥有一些属于自己的一块小的天地。躺在床上看看折页已久的书,听听按下暂停键就再也没有重启的mp3之中我最喜欢的那首《伤心雨》。远离喧嚣,足矣。 十八岁的时候,非常怕鬼。最讨厌一个人呆在月黑风高夜,因为那时不相信鲁迅,却相信有鬼。不过,越是神秘的东西越是能够吸引我,渴望从父辈、祖父辈那里获取更多的迷信。说来奇怪,我现在还搞不清楚为什么时至今日还会有招魂、送魂之类的仪式?上学期给学生开文化专题的时候还讲过这些。学生就是当初的我,个个目瞪口呆。而我在课余也经常被国际班的孩子们拉着讲鬼故事,看着他们大眼睛间或一抡,可爱极了。 十八岁的时候,豪情满怀,义不容辞地为朋友两肋插刀。路见不平,挺身而出。因此,周围有了一堆朋友。前不久,看了学生的一篇文章《朋友不是对方的伞》,颇受感触。原来现在的孩子想法和我当时相去甚远了。那时候的我总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迂腐地对待每个许诺,每个约定。为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的人之常情而伤心、苦恼、气愤、失眠、百思不得其解。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现在我总会问自己一句:“人家拿你当过朋友吗?”然后,哑然一笑。还你一个“看不起”,下次不再跟你玩了行不行。 十八岁的时候,买不起流行的穿戴,但又时不时渴望爱情。因为囊中羞涩而窘迫、害臊。渴望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却总是为自己“衣衫褴褛”而缺乏自信。现在,我信张爱铃在《爱》中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而面对时尚,我也觉得:人家李嘉诚即使戴个铁链也会被认为是稀有金属,盖茨即使拎个饭盒也会被认为是手提又进入了新时代。那我呢,就算身着金缕衣,抱着掌上电脑也会被视作另类。 十八岁的时候,爱看韩剧。记得曾经看《流星花园》比看见流星雨还兴奋,那种追着看的感觉实在是旺盛精力的宣泄。不知为何?也许是想把自己打造成第五个F吧。而现在,不深刻、没生活、泡沫肥皂一律抵制。越是被吵的沸沸扬扬,越是不去增加它的票房。相反,历史题材的倒吸引了我。虽然我不属于那个年代,但是,我能感受到他们演绎的那段历史情怀:《激情燃烧的岁月》、《幸福像花儿一样》、《亮剑》、《血色浪漫》,这些我都是看了电视剧再看书、看了书再重看连续剧的经典作品,而且这种看的感觉很美妙。 十八岁的时候,总是认为:人的一生应该读透一堆好书、掌握多门谋生的技巧、心存一份美好的情感。而现在却认为:应该读透一本书、掌握一门谋生的技巧、心存与人为善的情感即可。面对花花世界的各种诱惑,享受不了,也不必执着。像华老栓那样时不时按按口袋“硬硬的还在”,不去管他人是点灯还是放火。像阿Q那样自豪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的过”,而后,再哑然一笑,也很快乐。 十八岁的时候,就怕过早接触社会,怕会受人白眼。要是生活在魏晋,肯定被阮籍吓得非死即晕。因为讨厌被人瞧不起,故而也不会瞧不起别人。讨好他人更是一份“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那时,从不去想世界对我有多么不公平,因为在我的眼中:阳光还是那么得多姿多彩,即使是阴雨天气,也相信会出现雨后彩虹的。而现在我还在慢慢体味中…… 原来,一个人竟有那么多说不完的、十八岁的不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