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校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也许,有人喜欢天鹅湖的柔波;也许,有人偏爱凤凰花开时的灿烂。她,独是对果实挂满枝头的果树心动。心里慢慢的活动,这棵树她能爬上去,那一棵她也能爬上去,只要爬上树,也就够了。很多次在风清月朗的晚上,这些想法都让她辗转反侧。她想着海子的诗:手在果园里,就不再孤单。
小时候,她的童年是在外婆家的小山村中度过的。
那也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村前有两口池塘,早上太阳初升的时候,一群黄的、白的,大的、小的鸭子在水面无忧的游来游去。傍晚夕阳西下的时候,一群水牛卸下一身的疲倦,悠然自得的在池塘里休憩。还有一群调皮的小孩子,快活的在水里戏水。泼起的水花,在夕阳中划出一道道金色的彩虹,与一阵阵的欢声笑语相互交织。村后有一条清浅的小溪,清透的溪水下面是洁净的细沙,银色的小鱼儿得意的追来逐去。村中每一家都有一个小果园,果园里大多是石榴树,龙眼树,柿子树,或是杨桃树。村子里的小巷子,条条相通,都铺上了青石板,夏天的时候赤脚走在上面,透着心的清凉。
她有三个表哥,一个大她五岁,一个大她三岁,还有一个大她一岁。最深的记忆是有一次见面,她的大表哥在门前的空地上狠狠压住一个小男孩,另外两个在拍掌。被压住的小男孩像一条不服输的鱼不停的挣扎,两个眼睛瞪得圆圆的,脸上憋得通红通红的。小时候的她,最见不得别人受欺负,“我告诉舅妈!大表哥打架!”她的大表哥马上放开了手,“妹妹,我没有打架,我只是和阿狗在玩!”然后,三个马上跑了。她好奇的问:“你为什么叫阿狗?”小男孩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说:“我不是狗,我是这个——苟。”拿着一个树枝,在地上一笔一画的写着。那时候的她,只有五岁,分不清这个“狗”跟那个“苟”有什么不一样。只知道,从那时开始,她多了一个比她大三岁,除表哥之外的玩伴。
农村的公鸡叫得早,天也亮得快,大人是伴着第一道阳光下田里劳作的。农村里长大的孩子最幸福的是可以自由的成长。比如早上你可以什么都不吃。小时候的她,极不爱吃面条和馍馍,所以常常饿肚子。要等到7月中,她就不需饿肚子了,因为石榴开始长熟了。当地的石榴,从形状上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圆的,一种是花瓶状的。比较起来,花瓶状的石榴外形好看多了,而且味道较甜,口感爽脆。这种石榴当地人叫它“花瓶石榴”。花瓶石榴比圆圆的石榴要早成熟一个多月。那时候,阿荀的后园里就有一颗花瓶石榴。花瓶石榴不需长得十分熟,只要有七、八成熟就是最好吃的时候了。天刚蒙蒙亮,阿苟在窗外轻轻的学小猫叫,她悄悄的下床,偷偷的从后门溜出来,静静的来到阿苟的果园,轻巧的就爬上了石榴树。石榴树树身光滑,树枝很柔韧,不轻易折断,所以爬石榴树安全系数是最高的。早上树上还挂着露珠的石榴,没有经过阳光的照耀,是特别的爽脆、清甜!
痛痛快快的吃了一个月的石榴,在快要吃腻的时候,龙眼成熟了。那圆圆的、黄黄的的龙眼,一簇一簇的挂满枝头,风情万种的在风中摇曳。但龙眼树不太好爬,树身很粗糙,突起的枝桠又多,不小心就会划伤手和脸。而且龙眼树树枝很脆,容易折断,所以爬龙眼树要很小心。最麻烦的是龙眼树上有一种虫子,咬人麻痛麻痛的,让人痛上半天。但对于小孩子,还有什么比爬树摘果子吃更诱惑的呢!在爬上龙眼树前,身上要背个小水壶,因为龙眼太甜了,不喝点水,是吃不了几个龙眼的。
等到9月,柿子长得浑圆的,不等它长熟,还是青青的,大人就把它打落下来,泡在石灰水里,到了中秋,就可以捞起来吃了,脆脆甜甜,味道绝对要比红红的柿子好吃。但她外婆家的柿子,是不需等到中秋的,只要有一点甜,她和几个表哥就偷吃完了。她聪明的舅妈会偷偷的又泡了一大缸。
过了中秋,就可以吃杨桃了。她外婆家没有杨桃,但阿苟奶奶祖屋后面有一棵全村最大、最甜的杨桃树。那时候农村收入不多,阿苟奶奶靠着这棵杨桃树,腌成酸杨桃,或晒成杨桃干,或摘下新鲜的杨桃,拿到圩场去卖,让日子多一点滋润。所以他奶奶相当宝贝这棵杨桃,不是节日,是不轻易请村里人吃的。他们一群小伙伴,找了好久,都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只有干咽口水的份。那天,阿苟悄悄的跟她说:“明天我奶奶要去趁圩,我带你去摘杨桃!”乐得她一个晚上没睡好!他奶奶前脚一出村口,他们后脚就到了杨桃树下。那杨桃树真的是大,他们两个手拉手,就真的抱不过来;那杨桃树还真的高,村里除了炮楼,就数这棵杨桃树最高了。她爬不上去!他奶奶是他爸爸帮着用梯子来摘的,怎么办?阿苟想了一会,说:“妹妹你等我一会。”很快,他拿来一条很长的竹竿,在一头破开一个小口子,横着放一个筷子。“我用竹竿打杨桃,你用衣服接着!”一个小男孩,踮起脚,高举双手,摇摇晃晃;一个小女孩,双手拉着两个衣角,合成一个圆,跟着小男孩的摇晃而摇晃。初升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把两个细小的影子定格在地面上!
夏天真的是最快乐的季节!在农忙的时候,大人在田里赶着收割金灿灿的稻子,大一点的小孩也帮着干活,剩下不大不小的,如她,就快活得如满山跑的小猴子。从这个稻田跑到那个稻田,这里抽一条稻穗,那里拔一棵花生。最开心的莫过于捉青蛙。大人打下稻谷后,把一小捆稻草扎成人字形,竖立散开在收割后的稻田里,只要晒上一两天,每一捆稻草下面总会有一、两只青蛙,或大或小。阿苟掀起稻草,她抓青蛙。稻草一动,灵敏的青蛙马上就会跳走。尽管她整个人都扑下去了,也抓不住一只青蛙,只落得一身、一脸的泥巴。偶尔捉住一只笨得一动不动的青蛙时,欢声,把田野都叫响了!到了傍晚时分,在长有水草的水沟边,有很多黑黑的壳类小动物,(现在的人叫“龙虱”)伸手一捞就是几个。抓回后,阿苟会用小竹子把五六个串成一串,撕掉头和屁股后,在烧饭的时候,在火上烤一烤,就成了香喷喷的美味了!
到了秋天,粮草不多,家中有养了牛的男孩子,每天就必须要去山上放牛。那时候,她外婆家中有一头大水牛和一头小牛,二表哥和三表哥是负责放牛的,她当然是要跟着去的。去放牛,中午是不回来吃午餐的,去的时候,有的伙伴带上饭菜,更多的是带花生、蕃薯、竽头。先把牛赶到山草茂盛的平坡上,他们就玩起来了,常玩的是打“野战”。十来二十个小孩,分成两队,各自占据有利的地形,武器是用小竹筒做成的“炮筒”,子弹是如绿豆大小圆圆的一种小野果,这种小野果很硬,制做得好的炮筒,能把子弹打出十来米远,打中了还蛮痛的。一个山头,就是一个战场;一场游戏,就是一场战争。一场战争下来,大家都哑了、都累了。也饿了。就在地上挖一个小坑,把花生、蕃薯、竽头埋下去,在上面生起火来,十来分钟左右,可以先把花生扒出来,蕃薯、竽头还得再烤二十来分钟,烤熟了的蕃薯、竽头一剥皮,香味可以弥漫一个山头。吃饱后,他们开始满山的采摘野果,摘得最多的是山捻,吃不完了,带回家给父母泡捻子酒。有时候,运气好的话还能逮到一两只野鸡、野兔什么的,还有胆子大的男孩子,会把蛇打死,把猎物用一根竹子挑着回家做汤。太阳下山了,大大小小的牛儿晃着圆滚滚的肚子,伴着晚风与夕阳,列着队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大大小小的人儿,吹着不成调的曲儿,乐悠悠的也在牛背上晃着……到了村口,得把牛儿赶到池塘里,让牛儿喝饱水,洗干净。这时候,那些男孩子会脱得光光的或只剩一条内裤,跳到池塘里,成为一条条鲜活的大鱼。她是决然不敢下水的,因为她怕死了那水中会吸血的水蛭,她坐在边上,用手捂住脸,偶尔,从张开的手缝里偷偷的看那些戏水的同伴!
快乐的日子过久了,总会生出一点事来。那天,一个伙伴提出,要让牛儿比赛,看谁家的牛儿跑得快。因为她骑的是小牛,每次,都是她最后。于是,她向表哥抗议,但表哥不理她。于是,她缠着阿苟,非要骑他家的大水牛。阿苟没办法,终于让她踩着他的身爬上了他家的大水牛背上。她还没坐稳,大水牛认出不是自己的主人,发怒了,把头一摇,身一抖,把她从牛背上甩了下来,可能大水牛觉得还不解恨,用它硬硬的牛角,顶上了她的下巴,然后狂奔。倒霉的她,在大水牛狂奔之际,那坚硬无比的牛蹄还幸运的踩上了她的左脚的脚趾头。她痛得哭不出声音了,下巴流着血,像一条可怜的虫子!可怜的虫子!被阿苟背着,像狂奔的牛儿一样背回她外婆家。下巴的伤口很好处理,好得也很快,只是在她的下巴,永永远远的留下了一道疤痕。每次照镜子,尽管从镜子上看不到那疤痕,她都要摸一摸。他对她说:以后就算我瞎了,也能找得到你!她对他说:瞎了,那是活该!而那个倒霉的脚趾头就没那么幸运,反反复复的发炎,每天处理那个脚趾头,是她最痛苦的时候。每次,她的哭声,都快要把屋顶掀开;每次,他都陪着她;每次,她都要骂他:都是你害的!最坏的是你家的牛,还有你!
最后留给她的,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好的脚趾甲!当然,这事处理的结果是她这辈子再也不能去放牛!
在脚受伤期间,她外婆让她跟阿苟的爸爸学认字。阿苟的奶奶本来有两个儿子,一个大儿子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不知所终,另一个小儿子就是阿苟的爸爸。阿苟的爸爸是全村里唯一的教书先生,字写得极好,全村任何时候要外贴的字,都是他爸爸写的。他爸爸只有阿苟这么一个儿子,所以迷信的奶奶坚持要取乳名:狗儿!而孝顺的爸爸折衷取了:苟!他希望儿子不论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是认认真真的!她喊阿苟的爸爸“舅父”。阿苟的爸爸让她跟着阿苟练字,他,本来在认认真真的练字!她,实在是坐不住,偷偷的跑掉了!然后,他也跟着偷偷的跑掉了。阿苟的爸爸没办法了,找来了很多的连环画,有《西游记》《杨家将》《三国演义》《封神榜》……她看得津津有味,他也认认真真的在练字。
她在外婆家上了小学,每天,他总会背着书包,早早的在门口等着她。刚上学的她,最看不得男孩子欺负女孩子,所以,她经常跟男孩子打架。但她从不吃亏,因为总有他帮着!每次打完,她没事,阿苟总会被他爸爸拎到办公室,好好的训一顿!下一次打架了,他又总会冲上来!倒是她的几个表哥,老嫌她惹事生非,躲她躲得远远的。
在外婆家,她上了两年的小学,她的爸爸说:该回家了!于是,她回到了另一个镇上。他与她隔了几十公里。从此,只有在每年年初二的时候,他与她才能见上一面。起初几年,他总会早早就等在村口,等着她放鞭炮、放烟花,慢慢的,他不在村口等着了,他与她,每年的那一天,远远的看到了,彼此用眼角的余光看一眼,就静静的走开!
1990年9月,她上初二了,有一天,很突然的收到他的信,信上说:他的大伯父从国外回来了,想让他一家跟着出去,他不知是去的好,还是不去的好!那时候的她,疯狂的迷上金庸的武侠小说,特别羡慕那些自由行走于江湖的侠女义士,所以毫不犹豫的回了他一句:外面的世界是很精彩的!是男子汉的,就出去闯一闯!
1990年10月,他移民国外,从此,再没音信!
2007年10月,她接到她三表哥的电话:“妹妹,17年前,阿苟让我转交一套金庸全集给你,当时我很喜欢,所以没给你……”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她轻轻的说,淡淡的语气,像诉说着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事,只是,那痛彻心悱的疼痛如夏日的响雷重重的穿过她的心!
“今天我回老家整理物品,从《神雕侠侣》的封页里面掉出了当年阿苟留给你的信,还有他在国外的地址……”
风无言!她无语!空气停止了流动!
千山之外,万水之外的他啊!今夜,无风也无月,如何捎去她的思念!
或许,他已经把她忘记。当有一天,他们相遇在繁华的大街上,就如陌生人般擦身而过,也只是两个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她,不怕被他忘记!她,只怕被他惦记!
当有一天,他回来时,不必穿越重重的目光去找寻她的痕迹,带着她的心,最后一次去摸一摸曾经共同爬过的树!最后一次去走一走曾经共同跳过的青石板!
最好是忘掉!
倘若,人死后灵魂真的能上天堂,她,期盼,和他,相遇在天堂!